在某医院改造项目设计中,地下室改造工程原有氧气瓶间,坚持要求甲方迁移,是否符合规范?
处理意见:
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氧气瓶间移出地下室,在地面以上另行设计。
规范名称及条文内容: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第4.6.7 条文规定:除医用空气供应源,医用真空汇外,医用气体供应源均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或半地下空间。
第4.6.8-1 条文规定:医用气体储存库不应布置在地下空间或半地下空间,储存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应设置良好的通风干燥措施。
解析第4.6.7条文: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地下室内的通风不易保证,且氧气、医用氧化亚氮、医用二氧化碳、常用医用混合气体的部分组分均比空气重,安装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医疗建筑内均易因泄漏形成积聚,造成火灾、窒息或毒性危险。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作为氧气生产设备,在建筑物中也容易因为氧气泄漏积聚而造成火灾危险,故不应与其他建筑功能合用。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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