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的主要对象为城市,为此需要考虑城市的布局,在原有城市建筑以及园林建设的基础上进行规划。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更加注重规划的经济安全性,建筑作为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载体,建筑设计质量的高低对于城市面貌有着极大的影响,为此需要实现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有效协调,提升工程建设的科学合理性,全面提升我国的城市建设水平。
1、注重协调设计及特点规划
在对城市进行规划设计中一定要对其建筑设计的协调性进行分析研究。城市建筑不能单从其自身角度考虑,一定要从其整体价值与周边环境进行出发。在其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周边居民、自然环境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对相关工作进行量化、细化。
2、综合两者的设计方向
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本方向和策略,同时也是建筑设计的根本指导,因此在开展城市规划工作的时候,必须确保两者之间形成协调统一的关系,尤其是在设计理念上必须达到一致。但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作为两门完全不一样的学科,其在内容与性质上是存在明显差别的,因此在满足城市规划要求这一基本前提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都有着自身的独立性,同时也有着各自不同的设计内容与设计观念。为了确保两者都能实现良好的设计效果,就必须综合两者的设计方向,使其实现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3、建立健全规划评审体系
任何城市的长远健康发展都需要具备一个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发展战略,发展战略的编制必须充分考虑到城市的产业布局、空间构造、外观形态、土地资源性质等多方面的因素,一旦发展战略的编制出现失误,就可能导致城市经济、文化等的发展遇到严重阻碍!因此现代城市在规划建设的时候必须提前对城市规划评审体系加以改进和完善,待城市规划发展战略确定好之后,由评审监督部门根据城市的未来发展态势对其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保城市规划发展战略能更好地满足其主流发展趋势,增强城市规划设计目标的前瞻性与可实现性。
4、严格落实整体衔接工作
城市建筑设计必须在城市设计要求的指导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出建筑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若城市在进行规划设计的时候过于强调建筑设计的创新性,而没有落实好整体衔接工作,则会导致城市设计表面化、形式化,不能体现出城市功能的完整性。建筑设计本身是为城市规划建设服务的,其基本立足点是城市规划的相关需求,因此确保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的统一性、协调性是大有必要的。相反,单独盲目地进行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则是非常不可取的。
总之,在新形势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工作,提升人们的居住、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