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旧改造的城市更新模式体现了新的思想,城市更新发展规划在强制指标确定与功能引导方面,要结合法定规划体系,城市更新规划要建立统一完善的制度标准,城市更新规划编制要为建立控规动态更新机制提供数据技术支持,城市更新规划要建立科学高效的规划报批程序。
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内容要实现与现行规划体系合理对接,维护现有法定规划的权威性。产业准入等宏观控制层面与法定规划保持高度一致,结合三旧改造年度计划,将强制指标分解到改造单元中,保持编制单元内部指标的总体平衡。
通过三旧改造完成对城市更新地段的现状调研,使规划管理人员能够充分把握现有控规编制单元建设状况,使城市规划可以通过控规进行反馈追踪,建立与城镇对应的控规单元动态更新机制。
通过城市更新规划制度建设,建立适应不同环境特点,不同发展要求的,内容完整、结构清晰的规划体系,实现不同规划平台之间的有序对接,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改变以往各自为政,重复更新的混乱局面,进而推动城镇建设的集约化发展。
过于简单的报批程序会导致权利腐败,过于繁琐的报批程序导致规划工作滞后于城市建设,三旧改造规划应实行多元协作,简约高效的规划报批体制,扩大参与群体,将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等不同审批主体纳入统一的参与平台,提高规划审批的科学性,确定三旧改造中公共空间的功能构成及规模比例,需引进先进的计量工具,进行综合分析与系统论证。
总之,三旧改造是广东省政府基于土地资源困境的发展要求,通过更新改造推动城镇化发展。三旧改造充分揭示了新形势下珠三角地区城市更新的基本特点,在规划体制创新,城市功能更新,更新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探索,对我国内地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