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旧城区改造的内容
在城市改造理念的引领下,以实现共同富裕为使命,以满足老旧城区居民对美好生活期待为目标。在此基础上展开对老旧城区建筑景观、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城区项目运营等方面的持续性改造提升。
2、老旧城区改造的原则
1)不“大拆大建”
恪守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的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大规模的拆迁项目,不要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在老旧城区的改造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老旧城区的改造服务于居民,明确居民在改造工作中的服务主体地位,强化公众参与的重要地位,打通多条城市改造沟通协调渠道,实现多方平等参与、共建共治的有效机制。在老旧城区改造方案设计过程中,由建设方、牵头单位负责推动老旧城区整体的规划改造设计工作,规划设计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广泛征求老旧城区居民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细致的修改完善,得到一定比例的居民认可后方可开展后续的建设工作。改善施工期间,居民也可以提出方案变更要求,建设方应加以重视保持良好的沟通。
3)政府主导,市场引导
以政府为主导,引导市场积极参与。政府应持续强化对城市改造的规划与管控,完善对各项政策机制的建设,为城市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的顺利实施提供服务保障;此外还应坚持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到城市改造之中,从而构建起更具多元化特色的老旧城区改造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