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行住建部关于城市改造防止“大拆大建”的相关通知,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为主途径,加强老旧建筑的修缮改造,补齐老城区破旧的短板,注重提升服务功能,增强城市的经济活力。在此前提下,老旧城区的改造主要有保留、改造、拆建三种途径。
1、保留
对老旧城区范围内的新建筑、次新建筑、保存完好的历史建筑等进行应留尽留,尤其是保护古树名木、历史遗迹,不随意破坏原有的老建筑,对其进行严格保护责任到人。在进行老旧城区建设前,要全面开展调查评估工作,梳理出现有建筑状况,明确接下来需要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
2、改造
改造结构良好、空间布局优良的老旧建筑,对其中的老旧小区着重进行改造,包括美化小区建筑、小区景观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内部及与小区各类基础设施,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等;对其中的公共服务建筑按场景打造需要进行内部空间再分割,改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内容;对老旧的街道空间、街头绿地、广场公园等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老旧城区风貌。在改造过程中尽量采用当地乡土建筑风格,建设风貌符合城市风貌设计要求。加强生态修复,践行改造理念,保留原有的街巷空间、环境及文化特色,避免千城一面。
3、拆建
对于老旧城区内结构不佳、或者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改造利用难度大的建筑进行拆除,重新对腾挪出的场地进行赋能,按照老旧城区场景的配建要求进行设计。拆建过程中,应当在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尊重所在区域自然、社会、经济关系的延续性,按照相关规划与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适当划定拆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