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质量内容
1)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工程分析和影响预测的基础上,以法规、标准为依据解释拟建项目引起水环境变化的重大性,同时辨识敏感对象对污染物排放的反应;对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水污染防治与废水排放方案等提出避免、消除和减少水体影响的措施、对策建议,最后做出评价结论。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是通过对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的基础上,判断拟建项目选址或水污染物排放能否满足环境功能要求。分析对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为拟建项目选址及水污染控制提供技术依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工作分级、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提出环境影响结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地表水评价,应在对拟建项目的水污染特征进行准确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周密调查及监测等手段,掌握评价地表水体的基本情况和环境特征,采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预测,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2)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ambient air quality assessment)是根据不同目的和要求,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评价标准,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优劣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并对不同时间、空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比较的过程。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方法主要由评价目的决定,还与评价标准、评价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和评价时段等因素有关,通常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空气质量级别法、空气质量指数法、趋势分析法和健康风险评价法。目前,中国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主要用于空气质量达标评价和变化趋势评价,今后应注重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度量,加强人体健康风险评价方面的研究,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公众健康服务。
3)声环境
声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噪声源调查分析、背景环境噪声测量和敏感目标调查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影响,按照噪声传播声级衰减和叠加的计算方法,预测环境噪声影响范围、程度和影响人口情况,对照相应的标准评价环境噪声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噪声的对策、措施的过程。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第一、要讲清楚项目建设前后声环境变化,即项目建设前声环境现状,项目建设在施工、运行阶段噪声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超标状况。重点要评价敏感区或敏感点声环境的变化。第二、进行四方面的分析,即分析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分析建设项目的噪声源和引起超标的主要噪声源或主要原因,分析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备布局和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设计中已有的噪声防治措施的适用性和防治效果。第三、提出措施和建议,即提出建设项目需要增加的噪声防治措施,并进行其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论证;在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噪声监测和城市规划或区域规划方面提出建议。
2、排放标准内容
主要是污染排放评价,包括水污染、空气污染、声污染排放等。污染排放评价主要是认清污染源,对污染源进行评价。污染源评价是以判别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为目的的评价。污染源评价以污染源调查为基础,是制定区域污染控制规划和污染源治理规划的依据。污染源评价是指对污染源潜在污染能力的鉴别和比较。潜在污染能力是指污染源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最大污染效应。它和污染源对环境产生的实际污染效应是不同的。污染源对环境产生的实际污染效应,不仅取决于污染源本身的特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排放量、排放方式等),还取决于环境的性质(背景值、自净能力、扩散条件),接受者的性质,以及各种污染物之间的作用和协生效应等。潜在污染能力取决于污染源本身的性质。因此,用潜在污染能力评价污染源是合适的。污染源潜在污染能力主要取决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排放方式等。这些具有不同量纲的量是很难进行比较的。污染源评价的关键在于,把具有不同量纲的量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其具有可比性,然后进行分析比较。进行标准化处理的方法不同,产生的评价方法也不同。根据污染源调查的结果进行污染源评价有两类方法。一类是类别评价,一类是综合评价。类别评价是根据各类污染源中某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体积或质量)、统计指标(检出率、超标倍数、标准差)等项指标,来评价污染物和污染源的污染程度;污染源综合评价方法不仅考虑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等污染源性质,还要考虑排放场所的环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