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态产业园规划区东至东引河,南至寮步西溪村,西至茶排路,北至石排福隆村,规划面积1244.58公顷。我们在做总体规划时,遵循以下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
尊重原有的地形地貌、自然山水格局,以现状生态脉络为基础,不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将土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构建绿色产业园区,形成富有魅力的园区形象和完整有序的景观架构,塑造独特的园区空间形态。严格保护水环境,加强大气环境、声环境的污染控制。维护园区现有的良好生态资源禀赋,并作为园区发展的重要环境资源,确保建成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生态协调关系。
2、协调性原则
加强区域统筹与协调,合理安排产业园区的各类功能和设施,并与上层次规划相衔接,使规划既要服务于东莞市的总体发展战略,又要有利于开产业园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按照统筹城乡区域的要求,综合考虑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3、集聚、效益原则
通过合理的功能布局和设施配套,打破行政堡垒,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挥规模效益;引导产业集聚,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4、经济性原则
充分挖掘土地潜力,紧凑布局,设定门槛合理提高用地开发强度,提升土地产出和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园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充分利用现状基础与发展资源,节省投资,实现经济效益最优化。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园区规划与建设不仅要考虑当前园区建设的需要,更应筹划园区未来的发展。因此,要以发展和动态变化的观点来统筹规划,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营造良好的发展基础。
6、可操作性原则
园区的布局在发展定位、产业选择的指引下,应贴合用地实际,适应地方特点,在空间布局、分期建设、政策制定上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