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工厂建筑物和施工、卫生设施的要求。
1、建筑物和施工
1.1 高度 生产厂房的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卫生要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的需要。
1.2 占地面积 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包括设备占位)不能少于1.50m,高度不低于3m。
1.3 地面
1.3.1 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砖、水 磨石、混凝土等)铺砌,应有适当坡度,在地面最低点设置地漏,以保证不积水。其他 厂房也要根据卫生要求进行。
1.3.2 地面应平整、无裂隙、略高于道路路面,便于清扫和消毒。
1.4 屋顶 1.4.1 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覆涂 或装修,要有适当的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以便于洗 刷、消毒。
1.5 墙壁
1.5.1 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1.50m的墙裙。
1.5.2 墙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其四壁和地面交界面要呈漫弯形,防止污垢积存, 并便于清洗。
1.6 门窗
1.6.1 门、窗、天窗要严密不变形,防护门要能两面开,设置位置适当,并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1.6.2 窗台要设于地面1m以上,内侧要下斜45度。
1.6.3 非全年使用空调的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纱门应便于拆 下洗刷。
1.7 通道
1.7.1 通道要宽畅,便于运输和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
1.7.2 楼梯、电梯传送设备等处要便于维护和清扫、洗刷和消毒。
1.8 通风
1.8.1 生产车间、仓库应有良好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1.8.2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 应设防GB14881-94护罩。
1.8.3 饮料、熟食、成品包装等生产车间或工序必要时应增设水幕、风幕或空调设备。
1.9 采光、照明
1.9.1 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0lx。
1.9.2 位于工作台、食品和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加防护罩。
1.10 防鼠、防蚊蝇、防尘设施建筑物及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贮存等特点,相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 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防止受其危害和污染。
2、卫生设施
2.1 洗手、消毒
2.1.1 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
2.1.2 要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 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1个,200人以上者每增加20人增设1个。
2.1.3 洗手设施还应包括干手设备(热风、消毒干毛巾、消毒纸巾等),根据生产需要,有的车间、部门还应配备消毒手套,同时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指甲刀、 指甲刷和洗涤剂、消毒液等。
2.1.4 生产车间进口,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靴鞋消毒池(卫生监督部门认为无需穿靴鞋消毒的车间可免设)。
2.1.5 消毒池壁内侧与墙体呈45度坡形,其规格尺寸应根据情况务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消毒池才能进入为目的。
2.2 更衣室
2.2.1 更衣室应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离地面20cm以上,如采用衣架应另设个人物品存放柜。
2.2.2 更衣室还应备有穿衣镜,供工作人员自检用。
2.3 淋浴室
2.3.1 淋浴室可分散或集中设置,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20,25人设置1个。
2.3.2 淋浴室应设置天窗或通风排气孔和采暖设备。
2.4 厕所
2.4.1 厕所设置应有利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便池坑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情况适当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