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建筑设计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自然、环境优美的宜居空间,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住宅不但是—个生存空间,同时也是发展空间,除必须具备的基本生存条件之外,还要设计供住户及其子女读书学习、艺术培养等的空间以及功能,使各自得到舒适享受、视觉享受、感觉享受的条件。因此,我们在做住宅小区建筑设计时,要尽可能地避免以下几种情况:
1、住宅产品与建筑设计缺乏相互配合
不重视住宅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住宅建筑与住宅产品模式不协调,连接不配套。产品类型少,质量差,生产不配套,供应体制不健全。生产有较大的自发性,盲目性,基本上处在分散的,自然发展的起步阶段,无论在产品种类还是性能质量上离社会要求和建筑工业化都有较大差距。
2、难以实现住户参与
定型元素的排列组合主要是在设计者进行方案设计时运用的,设计完成了,组合就结束了。住宅一旦建起来,变化就停止了。然而人的需求,特别是个性需求,却不会停止变化,需求的变化需要空间和实体的变化来适应。但在现在的体系化设计中小规模的空间和构件是定型的、标准的、不易变的。
3、采光不足,日照间距不够
目前一般常见到的大进深住宅,往往室内中部出现“暗厅”,或房间的形状狭长,中部采光不足。一些住宅为了避免出现面积大于10㎡的暗厅,采取了中部暗厅开口,形成狭长的大房间的变换设计,不仅房间使用不方便,也不能满足起居厅采光标准中规定的侧窗采光要求窗地面积比大于1:7的规定。还有一部分住宅套内居住空间均为不利朝向,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的规定。
4、目前在多层、高层住宅的中间层大量出现的跃层式住宅,主要是为追求变化和气派的室内空间,并无其它功能的要求。在户内设楼梯的跃层不利于老弱及儿童上下使用,且楼梯要占用一定的房间面积,对于面积不太大的套型更不适用。另外,不少住宅户内楼梯坡度设计太陡,步宽尺寸不足,存在很大居住隐患。
5、一些地区住宅外观欧式成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1)抄袭成风,住宅设计存在“克隆”,当前的住宅设计是“大城市克隆外国、小城市克隆大城市,村镇克隆城市”,不考虑“因地制宜”,不讲是否适用,不顾及经济条件,不追求个性特色。
2)包装重于功能。把过多的精力放在追求造型的时髦、新潮上,而忽视住宅使用功能的完善和提高。